业务内容 | 办理流程 (以下内容发生变更时最新解释权归教务处所有) |
休学 |

学生本人填写《嘉应学院学生休学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心理问题、因病休学提供县级及以上疾病证明)→学院经办人和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学籍科复核→教务处领导签字→学籍科受理并变更学籍状态→学院通知学生按规定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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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学籍(参军入伍) | 填写《嘉应学院学生保留学籍审批表(参军入伍)》,附佐证材料《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学院经办人和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学籍科复核→教务处领导签字→学籍科受理并变更学籍状态。 |
复学 |

学生本人填写《嘉应学院学生复学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心理问题、其他疾病提供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心理问题需要校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出具证明、传染疾病需校卫生所出具证明)→学院经办人和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学籍科复核→教务处领导签字→学籍科受理并变更学籍状态→学院通知学生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注:退役军人复学,附佐证材料《退役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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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降)级 | 学生本人填写《嘉应学院学生留(降)级审批表》并附上成绩单佐证材料→学院经办人和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学籍科复核→教务处领导签字→学籍科受理并变更学籍状态→学院通知学生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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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 |

1.申请退学:学生本人填写《嘉应学院学生退学审批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见佐证材料清单)→学院经办人和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学籍科复核→教务处领导签字→公示、发文→学院送达退学决定书并通知学生按规定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2.处理退学:学生所在学院提交书面处理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学籍科复审→教务处领导签字→校长办公会审议→公示、发文→学院送达退学决定书并通知学生按规定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注:因特殊情况取消学籍,按学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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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学籍信息 | 每年5月、12月受理:学生本人填写《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携带申请表、录取新生名册、公安部门公民主项信息变更证明、新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纸质及数码档)→所在学院、公安或户籍等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原件交学籍科审核,手续齐全材料合格则受理。 注: 双重户籍身份证号变更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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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 学籍证明 |
学校自助终端机打印《学籍证明》(亦称在校生证明)或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籍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学生) |
补办 学生证 | 教务系统提交“补办学生证申请”→教务秘书在系统上审核→学生携带小一寸蓝底照片到学籍科审核制证。→次月初补办完成,学生本人到学籍科领取。如遇特殊月份如:新生入学、毕业审核,补办延后。(学年初新生入学9月份、学年末6月份应届毕业生工作时期暂停办理)
注:学生证缺失或损毁而急用于社会实践、考研、面试等,可临时使用《在校生学籍证明》代替。 |
补办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 |

申请者本人填写《嘉应学院毕业/学位证明书审批表》、《遗失声明》→档案馆打印《学籍档案一套》→携带审批表、学籍档案、3张大一寸近期蓝底免冠(含同底电子版)证件照到学籍科→手续齐全材料合格后受理,证明书审核制作及用印耗时约20个工作日可取(暂未提供邮寄服务)。
注:非证书本人办理需携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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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单 打印复印 | 在校生成绩单:学院教学秘书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学籍科复核(加盖公章),正常上班时间即时办理。 往届生成绩单:档案馆查档复印。
注:相关英文版本请自行翻译,再到学籍科加盖公章。 |
学籍/学历中英文证明(认证/验证报告) |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实名注册,并在“学信档案”页面→申请《申请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学历或学位认证报告。
注1:如需《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翻译件(英文),亦可在此栏目申请。
注2:2001年以前尚无学信网时,毕业信息未上网的,在学信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人工审核验证学历,验证通过后方可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本,详见《关于登录学信网个人账号无法查询到学历的说明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办理流程》
注3:或到学籍管理科开具纸质《学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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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办公室地址:江北校区何侨生大楼2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