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6文章来源:学校官网 浏览次数:

各学院(中心),各部门:

为进一步充实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队伍,提高教学管理工作水平,广东省拟更新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库。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专家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向范围

本次遴选推荐主要面向全校在职专任教师、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开展。

二、推荐数量

根据全校在职专任教师总数4.5%进行推荐。

三、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坚持立德树人,坚定“四个自信”,师德师风高尚,热爱教育事业,长期从事本科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工作,为人师表、公道正派、乐于奉献、身体健康。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5月31日,下同)本科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经历,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8周岁以下。

(二)优先条件。国家或省级教学名师(特支计划教学名师),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主要完成人(前3名),国家或省级一流专业、一流课程负责人,经省验收通过的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有突出教学成就和贡献的教师,优先予以推荐。

四、推荐方式

(一)个人申报。请符合条件教师填写《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专家基本信息表》(附件2)、《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8室),汇总表电子稿发至jyk@jyu.edu.cn。

(二)学校推荐。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遴选推荐至广东省教育厅。

(三)平台填报。学校确定推荐人选后,将组织推荐人于2021年6月20日前登录“广东省教育厅教学类项目管理平台”(网址:http://gjc.gdedu.gov.cn/Zlgc),按照指引进行信息填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推荐工作坚持自主自愿原则,充分尊重教师个人意愿;推荐入库的专家,今后将作为省高等教育教学交流、调研、咨询、论证、评审、检查等工作专家的优先选聘对象。

(二)请严格按照推荐条件进行申报工作,学校将结合学科专业进行推荐,并适当向学校省级和校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倾斜。

(三)库内专家实行动态更新。省教育厅将定期组织更新专家个人信息,并适时补充新的专家入库;同时,根据专家参与相关工作情况,调整部分专家出库。

教务处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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