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微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教务字〔2025〕21号

各院(中心),各部门:

为切实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求,发挥我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新工科、新文科、新师范交叉融合建设,满足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以及学生个性化、多元化发展需求,学校决定建设第二批微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微专业建设方向

微专业的主题应为以下几中情况之一:

(一)满足新师范、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相关专业创新人才培养需要,学生有广泛的跨专业学习需求;

(二)体现学校教师教育鲜明特色,可以是围绕教育数字化、“教师教育+”的学科交叉融合;

(三)正在或未来向各行业领域渗透的新兴技术;

(四)围绕某个学科前沿或学科交叉的研究方向;

(五)培养学生某一个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

二、立项建设数量

第二批计划立项建设5个微专业。

三、申报要求

(一)微专业应依托学科是学校的优势和特色学科,或新兴交叉学科,如: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国际化法治人才培养、创客教育与创新转化等。原则上,同一批次一个学院可牵头申报1个微专业。

(二)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建设团队,鼓励学院和校内外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微专业。

(三)微专业负责人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微专业发展方向,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或管理职务,有一定的教学管理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主讲微专业课程1门以上。教学团队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富于创新、团结协作,能够积极参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教学建设任务;能够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四)每个微专业应具备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一般开设5-8门课程,总学分控制在10-20学分,每门课程原则上2-3学分。

(五)开设单位能从人员、场地等多方面支持微专业建设,并为微专业班级配备指导教师,安排专人负责微专业教学管理工作。

四、微专业建设管理

(一)微专业建设应按照《嘉应学院微专业建设实施方案》(附件1)文件要求,立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围绕特定专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充分发挥学科专业优势,构建特色鲜明的核心课程群,助力复合型、创新性人才培养,提升学生社会适应力和竞争力。

(二)各单位要组建微专业建设小组或团队,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责任,确保微专业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三)教务处统筹推进微专业建设的组织实施,学校定期对微专业课程进行听课,并将听课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及微专业负责人。

(四)学校对获批立项的微专业参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管理,给予每个微专业5万元的建设经费支持(未正式开班的微专业将收回建设经费)。微专业教师上课课酬参照《嘉应学院全日制教学工作量计算方式》纳入教学工作量统计。

五、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认真研判、科学谋划,确定微专业负责人和团队,填写《嘉应学院微专业申报书》(附件2)、《嘉应学院**微专业培养方案》(附件3),对拟开设的微专业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把关,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二)组织专家评审后公布微专业立项建设名单。

(三)微专业开设单位自主确定招收对象和学生遴选办法,并报教务处审定后面向学生公布。

六、材料报送

(一)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将申报书提交至所在学院。

(二)单位推荐。各学院根据申报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请于2024年3月28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报送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8室)。

(三)平台填报。经单位推荐申报的微专业项目,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3月28日前登入:http://jyxy.kypt.chaoxing.com/,完成系统填报(单位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上传)。

教务处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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