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教务字〔202542

关于编制2025-2026学年第学期开课计划的通知


学院(中心)

为做好2025-2026学年第学期开课计划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要求

各学院(中心)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科学编制开课计划。在教务系统中维护好教学执行计划各项数据: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周课时、起始周、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实践学时)、学分、考核方式等课程信息须在教务系统中录入准确。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务必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靠。

二、具体安排

序号

事项

落实形式

1

生成学期教学计划

第12-13周

各学院(中心)在教务系统生成学期教学计划维护好教务系统的教材基本信息数据,补充完善课程库里各个字段信息并做好课程教材对应数据。

2

确认任课教师并落实教学任务(第14周)

1.各学院(中心)根据学期教学计划确定开课,确认任课教师
2.各学院(中心)须在教务系统中维护学期开课课程教务系统里落实好教学任务
3.在教务系统里指定教学任务所用的教材数据。

3

排课第15周至19周

15周开始全校排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发放课表

20周发放课表及教师教材。

、材料报送

一)各学院(中心)于66第15周星期五前将开课计划表(附件1)电子稿上传至企业微信教务科文件夹,纸质版送交到何侨生楼210室。教学计划若有变更,须填写《嘉应学院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附件2),经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

二)首次承担主讲教学任务的新教师须于66第15周星期五前将审批好的《任课教师资格审批表》(见教务处网页“资料下载”)送交到何侨生楼210室。

三)任课教师根据开课计划填报《嘉应学院教师授课任务书》(附件3)和《教学日历》(附件4),各学院(中心)于612第16周星期四前收齐《嘉应学院教师授课任务书》一式两份交教务处审批,于本学期放假前领回一份备案,一份留教务处存档。各任课教师填写好《教学日历》后于第20周前送交给本单位审批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

1.嘉应学院开课计划登记表

2.嘉应学院教学计划变更审批表

3.嘉应学院教师授课任务书

4.教学日历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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