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字〔2023〕18号
各学院(中心):
根据《嘉应学院学生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嘉院教〔2020〕25号)及《嘉应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嘉院教〔2019〕30号)相关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补考及重修考试缓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及补考确认
(一)补考对象: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试成绩60分以下者。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缓考及缺考学生。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重修考试缓考学生。
4.因课程学分未修满而结业的2021届本科生及2022届本、专科生。
(二)补考确认
凡符合补考条件者(往届结业生除外),须于3月27日前登录教务系统(https://jwcjwxt.jyu.edu.cn)进行补考确认,具体流程如下:登录教务系统--报名申请--补考确认。
特别提醒:只有进行补考确认后的课程,方可录入补考成绩,故凡符合补考条件者,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进行补考确认。
二、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补考安排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的补考由各学院组织安排,要求于4月3日前结束。请各学院于3月27日前将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考试科(何侨生203室)。
三、全校公共课程补考安排
(一)全校公共课程补考于3月29日至4月2日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巡考:张德生 刘耀南
(三)考务:王秀云 谢秀萍
考务办公室:何侨生203室(电话:2186533)
四、工作要求:
(一)通知相关教师做好试卷命题工作,并于考前一周将试卷交教务处印刷。
(二)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考试准备并按时参加考试(注: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及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同时,请各学院做好考试纪律宣传教育工作,防止考试违纪作弊事件的发生。
(三)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中心)组织评卷,并于4月10日前完成所有课程成绩的录入提交工作。
教务处
2023年3月20日
附件:全校公共课程补考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