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19﹞5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用艺术陶冶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引导广大师生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展演活动作为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献礼。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以“奋斗·创新·奉献”为主题的“嘉应学院2020年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大艺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斗·创新·奉献。大艺展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中国共产党同行、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奉献祖国、奉献人民的远大理想抱负;展现当代大学生勇担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开拓进取、甘愿奉献,追求更有高度、更有品味的人生境界。
二、组织机构
组 长:杨洲
副组长:陈铭贵 袁 铎
成 员:张德生、徐文生、高华珊,以及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组委会办公室,高华珊兼任办公室主任,何优选、李凌浩任副主任,其成员为:教务处实践科、学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校团委专职团干、各学院团总支第一书记。
三、活动时间
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
四、活动项目
2020年嘉应学院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项目包括:艺术表演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部分;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为结合各学院专业特色,更好地开展各项目活动,现拟定各项目活动由相关部门、学院承办,具体分工如下:
(一)艺术表演节目类之声乐、器乐和舞蹈
承办单位:音乐与舞蹈学院
(二)艺术表演节目类之戏剧和朗诵
承办单位:文学院
(三)学生艺术作品类之摄影作品、绘画作品、设计和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承办单位:美术学院
(四)学生艺术作品类之微电影
承办单位:教育科学学院
(五)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类之书法和篆刻作品
承办单位:教师教育发展中心
(六)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
承办单位:教务处
五、参加对象及分组
艺术表演、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学生艺术作品三类的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普通本科生、专科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艺术表演和艺术作品应以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为主,艺术实践工作坊应以艺术专业学生为主。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校级党政领导干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报送对象为普通高校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教学科研单位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人员等。
六、参赛要求
(一)艺术表演节目选拔
参加对象:全日制在校学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
项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
节目要求:
1.声乐节目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可演唱两首作品(其中至少一首中国作品),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2.器乐节目合奏:乐队人数不超过65人,指挥1人(鼓励本校教师担任),演出时间不超过9分钟,鼓励演奏中国作品。小合奏或重奏:人数不超过12人,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3.舞蹈节目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4.戏剧节目
含戏曲、校园短剧、小品、歌舞剧、音乐剧等。人数不超过12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5.朗诵节目
作品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不超过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6.报送方式及奖励办法
(1)每个节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3名,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和同一件作品的创作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学生,甲乙组学生之间不得跨组组队。
(2)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为各学院开展活动阶段,重点是扩大学生的参与面与普及面,发动学生广泛参与,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艺术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视频,视频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并以“节目名称(组别)”命名,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报送的艺术表演节目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3)2020年5月15日前,将“声乐、器乐、舞蹈”报名材料上交至音乐与舞蹈学院(活活艺术中心402室,联系人:肖金勇老师,电话:13823811581);将“戏剧、朗诵”报名材料上交至(文科楼404办公室杨嘉骏老师,联系电话:13750545831/665831)。
(4)由承办单位组织相关评委专家开展校级评审工作,推选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并按照大赛要求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
(5)奖励办法:各项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二)学生艺术作品类
学生艺术作品需提交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包括作品主题简介和创作过程介绍)。
1.绘画作品
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2.摄影作品
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英寸(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改变影像原貌。
3.设计
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对开(54cm×78cm),立体设计作品尺寸不超过50cm(长)×50cm(宽)×50cm(高)。
4.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5.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获奖作品统一由“中华儿女美术馆——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作品库”收藏,作者获得收藏证书。教育部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6.每位作者限报一幅作品、指导老师限1名。
7.报送方式及奖励办法
(1)摄影作品、绘画类、设计类作品于2020年5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美术学院办公室(丽群图书馆200室,联系人:罗剑老师,联系电话:14715040287)。
(2)由承办单位组织相关评委专家开展校级评审工作,推选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并按照大赛要求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
(3)奖励办法:各项目(摄影作品、绘画类、设计类)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8.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参加对象:艺术专业学生为主。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围绕“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四个项目开展活动。
(1)艺术与科技。体现艺术美化科技的理念,展示艺术与科技融合,促进科技艺术化,提升科技美感的创意创新实践,如艺术对设计、工艺、材料等的影响和体现。
(2)艺术与校园。体现艺术美丽校园的理念,展示艺术与校园谐合,引领大中小学校的审美品味,塑造良好形象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橱窗、走廊、教室环境创设、校服设计、学习用品、用具设计等。
(3)艺术与生活。体现艺术美好生活的理念,展示艺术与生活融合,丰富日常生活趣味,提高日常生活品质的创意创新实践,如日用品、装饰品等的设计制作。
(4)艺术与美丽乡村。体现艺术美化乡村的理念,展示艺术与美丽乡村建设融合,聚焦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发展的创意创新实践,如农村景观设计、主题墙绘、农副产品包装设计等。
(5)相关要求: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坊项目方案文稿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刻录成DVD数据盘,采用MPG2格式);以高校为单位组队,一队一坊,每队参展人数为10人,其中学生6-8人,指导教师1-3人。
(三)学生艺术作品类之微电影
1.微电影
片长不超过15分钟,视频统一采用MPG2格式,作者须保留MOV或AVI格式视频文件。
2.报送方式及奖励办法
(1)作品均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创作时间。每位作者限报一件作品,指导老师限1名。
(2)于2020年5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李小平教育大楼107室值班时间:早上8:00-11:40,下午2:30-5:05)。学生负责人:陈俊滨/15767787575,教师负责人:赵顺英/15812918427。
(3)由承办单位组织相关评委专家开展校级评审工作,推选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并按照大赛要求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
(4)奖励办法: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四)学生艺术作品类之书法、篆刻作品
1.书法、篆刻作品
参赛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2.艺术作品不需装裱,可按惯例在作品正面或背面署名。须在作品背面注明作品种类、作者姓名、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所在院系、学生专业、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一律用铅笔写),并附创作说明。作品以数码照片和原件两种方式报送。作品的数码照片要求:JPG格式,大小不低于10M,分辨率达到300dpi。报送的艺术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报送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3.艺术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获奖作品统一由“中华儿女美术馆——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作品库”收藏,作者获得收藏证书。教育部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对外交流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4.每位作者限报一幅作品、指导老师限1名。
5.参赛要求
(1)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初赛,评选出优秀作品,并于2020年5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上报至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文科楼205办公室陈灿老师,联系电话:13750559653)。
(2)由承办单位组织相关评委专家开展校级评审工作,推选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并按照大赛要求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
(3)奖励办法:各项目(书法、篆刻)分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五)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要求
校长绘画、书法、摄影作品的具体规格同上“学生艺术作品的要求”中的有关要求,其他要求同上“报送节目和作品的要求”。作品不需装裱,作品的名称以及创作者的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等可在作品背面注明,并附400字以内的创作说明。校长书画摄影作品报送总数不限,每人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2幅(组)。由承办单位负责收集作品,并按照大赛要求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
(六)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告会
参加对象:学校在岗教师和管理人员,有关教学科研单位人员,行政部门管理人员。
1.研究重点: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重点征集如下几个专题内容的优秀案例。
(1)高校美育教师队伍建设
(2)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
(3)高校专业艺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
(4)高校艺术师范教育教学改革
(5)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创新
(6)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
(7)协同育人机制构建
(8)高校校园文化环境育人
(9)高校美育服务社会路径及实施
(10)高校美育保障机制构建
(11)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
2.论文要求
(1)真实性。因地因校制宜、从实际出发,充分体现时代要求和人民需求,禁止虚构、杜撰和抄袭。
(2)创新性。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为推进高校美育改革发展进行积极探索,方法上有创新,措施上有亮点。
(3)实效性。对高校美育改革发展具有明显的推进作用,取得积极、良好的效果,得到广泛关注和认可。
(4)典型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地区、学校具有借鉴意义和应用价值。
(5)内容要求
案例一般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探讨等要素。应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翔实、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案例摘要300字左右,正文不超过5000字。
(6)格式要求
A4纸张,上边距3.8厘米,下边距3.2厘米,左边距3.5厘米,右边距2.5厘米。
正文主标题居中排,使用华文中宋二号字。主标题的段后距设为0.5行。副标题另起一行,使用破折号加宋体小二号字如:“——******”。
正文一级标题使用黑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楷体三号字,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
正文使用仿宋三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设置为1.5倍。正文须配5—10幅插图,图片下方附50字以内说明,须注明拍摄者。
3.报送方式及奖励办法
(1)由各学院、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评审。并于2020年5月15日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上报至教务处(何侨生大楼205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2186926)。
(2)由承办单位组织相关评委专家开展校级评审工作,推选优秀作品参加省级比赛,并按照大赛要求做好各项参赛准备工作。
(3)奖励办法: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将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通知为准。
嘉应学院
2020年1月6日
附件【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pdf】